学会条例与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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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医学会放射学分会第十二届学组组员(长)遴选条件
发布时间:2009-08-11 00:00:00浏览次数:9983次来源:

学组组员必要条件
- 副高职以上职称。50岁以上组员须正高职称,45岁以下组员须博士学历
- 近3年在中华放射学杂志上发表了1篇以上与该组专业相符的论文(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),或近5年在国家核心杂志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,所发表的论文能体现出与该组专业相符的专业方向
- 所在医院条件:相当规模的大型综合医院或与该专业相关的专科医院
- 热心于学会工作,在本专业内有学术影响力与一定知名度
参考条件
- 近3年来积极参与中华放射学会的该学组或/和学会的会议和其它工作
- 国外发表的相关论文
- 国内其它杂志发表的相关论文
- 大型国际会议作大会发言
- 主编或参编放射学相关专著、教科书
学组组长
- 选择本领域内有学术造诣和影响的专家担任,原则上由当届常委兼任。
可以自荐和他荐成为学组组员
学组组长由主委会推荐,常委会通过
- 学组成员由学组组长与主管副主委协商、主委会通过产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