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会条例与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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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医学会放射学分会委员及学组成员守则
发布时间:2009-02-12 00:00:00浏览次数:10012次来源:

把握学科前沿
- 带动所在省份、地区的学术发展
- 积极带头组织和领导地方学术活动
积极参加由学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,自觉接受委员会的指导,认真执行主任委员会议、常务委员会议、全体委员会议、学组会议的决议和决定,认真履行委员/成员职责和义务
必须参加全委会,必须参加年会,学组成员必须参加学组年会,并参与会议全程,禁止提前离会
- 无故一次不参加年会或提前离会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委员/成员资格。
必须完成每次会议安排的讲座、报告、专题等工作,严禁无故缺席或自行取消
- 出现一次上述状况将视为自动放弃委员/学组成员资格。
青年委员会委员参照本守则执行